国际心理健康管理协会(中国办事处)管理章程

国际心理健康管理协会(中国办事处)章程

  • 文件编号:IMHMA-CN-Constitution-2025

  • 版本号:V 2.0

  • 生效日期:2025年 [03月] [22日]


第一章 总 则

第一条【名称】 本机构名称为:国际心理健康管理协会(中国办事处)。 英文名称:International Mental Health Management Association (China Representative Office)。 缩写:IMHMA-China Office

第二条【性质】 本办事处是国际心理健康管理协会(总会)在中国设立的代表机构。同时,本办事处也是由从事心理咨询、心理健康管理、应用心理学研究及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员、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专业性、学术性联合体。 本办事处接受国际心理健康管理协会(总会)的学术指导,在中国大陆地区依照法律法规开展活动。

第三条【宗旨】 本办事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。 宗旨为:“链接国际标准,服务中国民众”。致力于提升中国心理健康管理行业的专业化水平,推动心理咨询与健康管理服务的规范化、科学化与普及化。

第四条【地址】 本办事处地址设在:中国·江苏省。


第二章 业务范围

第五条【业务范围】 本办事处的业务范围如下:

  1. 标准制定:制定并推广心理咨询与心理健康管理的行业标准、伦理规范及服务流程;

  2. 专业培训:开展心理咨询师、心理健康管理师的职业技能培训、继续教育及督导服务;

  3. 能力评价:建立专业人才评价体系,依据国际标准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及能力认证证书;

  4. 社会服务:建立心理服务工作站,面向社会、学校、企事业单位提供心理咨询、EAP(员工帮助计划)及危机干预服务;

  5. 学术交流:组织国际、国内学术会议,翻译引进国际先进心理学技术与文献;

  6. 科普宣传:普及心理健康知识,提升公众心理健康素养。


第三章 会 员

第六条【会员种类】 本办事处会员分为:

  1. 个人会员:心理咨询师、医生、教师、社工及心理学爱好者;

  2. 单位会员:心理咨询机构、医疗机构、教育机构及相关企业。

第七条【入会条件】 申请加入本办事处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
  1. 拥护本办事处章程;

  2. 有加入本办事处的意愿;

  3. 在心理健康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或经过本办事处认可的专业培训。

第八条【会员权利】

  1. 本办事处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

  2. 参加本办事处活动的优先权(如年会、研修班);

  3. 获得本办事处服务的优先权(如督导费用优惠、法律援助);

  4. 对本办事处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
  5. 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
第九条【会员义务】

  1. 执行本办事处的决议;

  2. 维护本办事处合法权益及声誉;

  3. 完成本办事处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;

  4. 按规定缴纳会费

  5. 遵守本办事处《伦理守则》,严禁利用本办事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。

第十条【退会与除名】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办事处,并交回会员证。 会员如果 2年 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办事处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或《伦理守则》的行为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并公示。


第四章 组织机构

第十一条【最高权力机构】 本办事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。其职权是:

  1. 制定和修改章程;

  2. 选举和罢免理事;

  3.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

  4. 决定终止事宜。

第十二条【理事会】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,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办事处开展日常工作,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。 理事会设会长一名,副会长若干名,秘书长一名。

第十三条【秘书处】 本办事处设立秘书处,为日常办事机构。秘书处由秘书长主持,负责:

  1. 执行理事会决议;

  2. 实施年度工作计划;

  3. 协调各工作站、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;

  4. 处理会员入会及日常管理事务。


第五章 资产管理与使用

第十四条【经费来源】

  1. 会费

  2. 捐赠;

  3. 政府资助;

  4.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(如培训费、咨询费);

  5. 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。

第十五条【经费使用】 本办事处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,不得在会员中分配。 本办事处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,保证会计资料合法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

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

第十六条 对本办事处章程的修改,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。


第七章 附 则

第十七条 本章程经2025年3月22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。

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办事处的理事会。